今天,剛被抓去充作參加學校裡面書法展開幕的拍手大樂團,
在聽到介紹來賓的時候,有種怪異的感覺。
「讓我們歡迎xx基金會的xx長某某某先生小姐...」
隨之的是一連串,由我們這群穿著制服的拍手大樂團,
用力、半機械式的鼓掌聲音響起。

人到底是先於頭銜的存在還是頭銜是加諸於人身後的?
我們在認識這個人之前,到底是先認識這個人,
還是,先認識這個人的頭銜?

不管用的理由是多麼的冠冕堂皇,
我們真的要用頭銜才能證明一個人的不凡?
我們真的要用頭銜才能使人信服自己的能耐?

藝術這種東西,不管是文字、語言、音樂、舞蹈、美術.....
作為一種呈現,一種表達,
如果我們不具備被感動,被震撼,被理解的心情和靜心去享受的空間,
那麼,我們到底是人云亦云的稱讚:蒙那麗莎的美麗,
還是,真的被畫家呈現的溫柔笑容給感動?
我們到底是真的被今年250歲的莫札特的清澈給陶醉了,
還是純粹只是因為人家說好聽,我也覺得好聽?

如果我們不能夠教育我們自己,我們不能夠提升自己,
那麼,我們要如何期待,我們能夠擁有很好的生活品質,
很健康享受的心靈生活?

++++++++++準備離題的分格線++++++++++++

很多事情我們總覺得理所當然,覺得沒有必要去質疑,
久了,我們就習慣於這樣的安逸,這樣的無所謂。

兩個人在一起,幸福,理所當然。
心情煩悶去喝杯咖啡,理所當然。
能大哭大笑,能和朋友談天說地,理所當然。
擁有健康,理所當然。
很多,很多,理所當然。

卻很少能想,我們身邊擁有的這些東西,
來自哪裡?如此理所當然本應得到?

人都只看到他沒有的,卻很少去想,自己手上擁有的,
其實,是多麼的奢侈富裕。

有點感嘆,和何不食肉糜的大小姐交談後的感嘆。
很多東西,不是理所當然的,你知道嗎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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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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