書寫,於我來說,推砌文字的樂趣在於,悄悄偷渡一點情緒。
像是發洩一點什麼,偷偷把心裡的那道門打開一點縫,
透出一點光、一點空氣、一點半點的若有所思或者其他的什麼。

每每到了某些的時候,像是出清一般,就上來無法抑制的,
胡言亂語一通,用隱晦而壓抑,朦朧而片段的方式,
書發情緒,嗯,是書而不是抒,我要的只是一點點小小少少的空間,
讓自己獲得點喘息,不必大鳴大放,人要知足。

到現在我仍然把自己的想法藏的很深。
只是從字裡行間透露一點點的情緒、想法。
於是盡量避免出現有關自我的字眼,有關生活的全貌,
只在不得已的時候才洩露一點細節,我堅信,
保持秘密最好的方式,就是不說、別說。絕不是找個所謂的保險箱,
或者藏寶洞找條凶悍的龍來看守。

偽善者來形容再巧妙不過了。
給的答案通常是模擬而兩可的,甚至不置可否,
為此也沒少被家慈唸過幾句:
「別老是模糊帶過,不清不楚的!是就是,不是就不是,真是討人厭。」
常常想擺平很多事情,鄉愿的可怕,
像是逆來順受的小媳婦一樣,或者隨風擺動的小草,
哪邊風大,我就往哪邊偏,只有在無風的時候,才能保持原本的姿態。
然而不願得罪的結果是,什麼都得罪光了,
卻還一無所成甚或裡外不是人。真是可怕的結論。

歷史最寶貴的結論就是,人永遠都學不會教訓。

之於我,之於很多,真的太貼切不過了。


結果本來想要說些什麼的,
到最後出現的卻全然不著邊際,空空洞洞,這可以算是另種
變相的自我寫作風格嗎?

人常常會羨慕別人,我亦如是。
偶爾也想打些,比方說:今天真的太幹了!
見鬼的之類的,白話而簡潔直白的敘述。

把很簡單的句子複雜化之後,再用華美的辭藻和各種文法修飾,
這大概是文學對人類做的最多的貢獻和最大的價值。
某種程度上來說,那些的文學家、作家,就是在把諸如:
幹!阿宅沒人要、唉...人帥真好之類的轉化成你看不懂但
深以為然,覺得相當有道理的段落。

「文以載道。」說的還真棒。就用這個當註腳結尾好了。


今天的心情,和天氣一樣。
晴,而微風陣陣,外加點感冒前兆喉嚨微癢的不快。
大概就是這樣了。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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異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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