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活啊,生活。
C'est la Vie,反正就是要烙句法文,就這麼一回事的啊。見鬼的巴黎啊,只存在小時候的記憶、相片、風景月曆、各種有關敘述、形容浪漫美好之類的時候,末尾時常被人扯上的一句鬼話。
C'est la Vie。
生命就該浪費在美好的事物上。我喜歡這句廣告詞。
哎呀,於是就是這種無藥可救,已經病入膏肓,藥石針灸無力可治的世紀末絕症。你知道的,浪漫通常是種病態又奢侈的享受和糟糕透頂的壞習慣。(不知道寵溺自己的女朋友算不算另一種難以找到抗體根治的絕症?)
以後一定要再去一次,除了拍滿塞納河的風景,還要把滿是狗大便的公園給拍下來!
今天有朋友建議我,把平常放在嘴邊的嘴砲話給打上來,免得我老是翻來覆去就那幾句,提醒一下自己想些新的橋段出來,不然老是程咬金的三板斧,打完就得乖乖捲舖蓋收工回家去。
幽默感和帥氣這兩個詞句好像雙雙都離我很遠。(嘆)
曾經曾經,我是多麼希望能朝文藝青年的方向發展的啊!結果到最後變成搞笑和喇低塞外加打嘴砲的傢伙......笑點低就算了,重點是認真講笑話的時候人家看我像在念油價要漲、台股狂跌的新聞一樣(簡單說就是如喪考妣啦─好像死了老爸和老媽一樣,成語教學XD);認真在講正經事的時候大家倒是挺開心、歡樂的,這個世界變了,價值觀扭曲啊!我實在是很擔心未來該怎麼辦......每次都要正經八百的...使人發笑?!
1.普通的時候我是不帥的。不過通常在我買早餐和打便當的時候,店裡的歐巴桑一眼就看出來我是個帥哥,你沒聽到歐巴桑說:「帥哥,要吃些什麼嗎?」哎呀,實在是太中肯了,害我常因為這種誠實多叫了一份薯條或者多打了一碗蛋花湯。
2.是誰說正咩都只有臉蛋沒有腦袋的?是誰說台灣的大學生整天就混吃等死的?你看看,只要期中期末的時候,要我做報告的正咩MSN常常讓我感受到台灣正咩大學生的認真與努力(都是建立在好人的肝上面。)。
3.如果可以當畜牲,還有誰要當處男啊?
4.在警大,男同學是沒有人權可以講的。你看看你兩腳開開中間多了那麼一豎,「人」字兩隻腳,腳開開中間是沒有東西的,你多了那麼一塊還是人嗎?不是嘛!人字不是這麼寫的,不是人,當然沒有人權可講!
5.「兄弟如手足,女人如衣服!」這句老話實在是形容的非常貼切,十分有道理!你看看,我長這麼大,斷手斷腳走在街上的有看過,脫光光在街上的倒是一個都沒瞧見。
6.女朋友是用來疼的,正咩是用來欣賞的。
7.80/20法則在正咩的MSN聯絡人清單裡面獲得體現:80%的好人被20%的正咩掌握著。
8.這年頭,連好人都有市場區隔:駝獸、報告製造機、糧食採購員(不清楚?把正咩的MSN暱稱改成:我想吃雞排,然後30分鐘之後,全寢室人人有雞排吃,還有珍奶咧!)、活動錢包、電腦維修專員。沒有一技之長實在是很難混的下去。(嘆......)
9.念法律系是我一生的錯誤......你不會知道當我知道法律只處罰與未滿16歲之人的性交行為的時候,我有多麼的後悔和難過以及遺憾。
10.目前為止,最昂貴而衝動的消費行為,莫過於交女朋友。
11.天生我材必有用,放對位置,人人都可以是阿宅。
12.天下武功出少林,至於把咩招數呢......靠張嘴。(這是從某禽獸倫身上悟得的至理。)
以上。
總之,這是一篇開頭和內容完全不搭的文章。幽默感就和火星的空氣一樣的稀薄。什麼?你說你感受到了濃濃的怨念?哈哈(汗 ==lla)錯覺!錯覺!阿扁都說錢是乾的不能洗了,我哪會有什麼怨念啊!
最後,特別感謝在MSN上要我把這些老梗打出來的人,沒有你,不會有今天這篇的喇賽文出現,還要感謝那些發卡給我的正咩,沒有妳們,不會有今天的阿宅。(我不做好人很多年了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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